关于2021年度区级以上教学类优秀人才及“区满三届学科教学带头人”考核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 12:37:14 作者:校管理员 浏览量:1586次
关于2021年度区级以上教学类优秀人才及
“区满三届学科教学带头人”考核通知
各学校:
为进一步发挥我区“特带优”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快推进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步伐,根据《关于江宁区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培养津贴的发放管理办法》(江宁教人〔2017〕2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评优表彰、评审考核管理工作的规定》(宁教人〔2013〕17号)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现就教学类“特带优”教师2021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在职在岗的历届省特级教师(含引进的外省特级教师);
2.在职在岗的历届南京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含引进的外市学科教学带头人);
3.在职在岗的历届南京市教学类优秀青年教师;
4.在职在岗的满三届江宁区学科教学带头人。
二、考核内容
“特带优”教师年度考核按以下相应的考核办法中的内容进行考核:
1.《江宁区“省特级教师”考核办法》;
2.《江宁区“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市优青、区满三届教学带头人”考核办法》;
三、考核程序
1.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有学校领导及教师代表组成,原则上不少于七人,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2.自我总结,上传材料,填写年度考核表。教学类“特带优”教师对照相应的考核办法中的考核内容和量化指标,对一年的工作进行书面总结;登录“江宁教育服务平台”“教研”栏目中的“教师教学管理系统”(http://jspb.jnjy.net.cn),用个人的EMIS帐号登录平台(操作说明见附件8),并按要求上传考核材料,上传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13日,过时不传,视为放弃考核。
3.学校审核,材料展示。学校要将江宁区教学类“特带优”考核办法进行公示;认真审核“特带优”教师上传的需验证的材料(有些上传材料需出具证明或审核盖章,具体样式已提供)和填写的年度考核表,并将年度考核表进行展示。
4.学校初评。学校考核领导小组依据“特带优”考核办法中的考核内容和量化指标,结合“特带优”教师在学校教学状况和发挥的作用,对其进行初评,并填写附件5《江宁区教学类“特带优”考核打分登记表(2021年度)》(栏目得分和总得分必填),在此基础上,填写附件6《2021年度江宁区教学类优秀人才信息汇总表》(单位名称和优秀人才称号要完整,不可简称)。将附件3、4、5、6盖单位公章的纸制稿拍照后压缩打包(文件名为:**学校骨干考核表)以及附件5、6的excel电子稿(文件名为:**学校附件5、**学校附件6),于2022年1月13日前发至教研室电子信箱jnjys@163.com(邮件包含一个压缩文件“**学校骨干考核表”、两个excel表 **学校附件5、**学校附件6) ,过时不发送的,视为放弃考核。
5.复核评定。区教研室组织学科考核小组,利用教师教学管理平台,集中对“特带优”教师履职情况进行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教研室联系,电话:51192969
南京市江宁区教学研究室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