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江宁区教学类“特带优”教师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2/7 22:29:27 作者:巫雪琴 浏览量:1122次
关于2022年度江宁区教学类“特带优”教师
考核的通知
各学校:
为进一步发挥我区“特带优”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快推进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步伐,根据《关于江宁区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培养津贴的发放管理办法》(江宁教人〔2017〕2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评优表彰、评审考核管理工作的规定》(宁教人〔2013〕17号)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现就教学类“特带优”教师2022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在职在岗的历届省特级教师(含引进的外省特级教师);
2.在职在岗的历届南京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含引进的外市学科教学带头人);
3.在职在岗的历届南京市教学类优秀青年教师;
4.在职在岗的江宁区第十届学科教学带头人、满三届江宁区学科教学带头人;
5.在职在岗的江宁区第二届教学类优秀青年教师。
特别说明:对2021年4月20日以后调入江宁区(非江宁区公开招聘的高层次教师),且区外获得的区(县)级、市级各类教育人才称号的教师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二、考核内容
“特带优”教师年度考核按以下相应的考核办法中的内容进行考核:
1.《江宁区“省特级教师”考核办法》;
2.《江宁区“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市优青,区教学带头人(含满三届)”考核办法》;
3.《江宁区“区优秀青年教师”考核办法》
三、考核程序
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及教师代表组成,原则上不少于七人,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一)江宁区“区优秀青年教师”按以下程序操作:
1.自我总结。教学类“区优秀青年教师”对照相应的考核办法中的考核内容和量化指标,对一年的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填写年度考核表。
2.学校审核。学校要将江宁区“区优秀青年教师”考核办法进行公示;认真审核“区优秀青年教师”的材料和填写的年度考核表。
3.学校评定。学校考核领导小组依据“区优秀青年教师”考核办法中的考核内容和量化指标,结合“区优秀青年教师”在学校教学状况和发挥的作用,对其进行评定。
4.校内公示。学校要将评定后的“区优秀青年教师”的年度考核表公示,其相关材料进行展示,公示与展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江宁区“省特级教师”、江宁区“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市优青,区教学带头人(含满三届)按以下程序操作:
1.自我总结。教学类“特带优”教师对照相应的考核办法中的考核内容和量化指标,对一年的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填写年度考核表;登录“江宁教育服务平台”“教研”栏目中的“教师教学管理系统”(http://jspb.jnjy.net.cn),在2月13-17日按要求上传考核材料(登录帐号、密码见附件11)。
2.学校审核。学校要将江宁区教学类“特带优”考核办法进行公示;认真审核“特带优”教师上传的需验证的材料(有些上传材料需出具证明或审核盖章,具体样式已提供)和填写的年度考核表,并将年度考核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展示。
3.学校初评。学校考核领导小组依据“特带优”考核办法中的考核内容和量化指标,结合“特带优”教师在学校教学状况和发挥的作用,对其进行初评,并填写附件7《江宁区教学类“特带优”考核打分登记表(2022年度)》(栏目得分和总得分必填),在此基础上,填写附件8《2022年度江宁区教学类优秀人才信息汇总表》(单位名称和优秀人才称号要完整,不可简称,详见附件9单位名称和优秀人才称号)。
4.复核评定。区教研室组织学科考核小组,利用教师教学管理平台,集中对“特带优”教师履职情况进行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学校上报:
1.学校填写附件7《江宁区教学类“特带优”考核打分登记表(2022年度)》(栏目得分和总得分必填),在此基础上,填写附件8《2022年度江宁区教学类优秀人才信息汇总表》(单位名称和优秀人才称号要完整,不可简称,详见附件9单位名称和优秀人才称号)。以上两个汇总表于2023年2月16日17:00前将电子稿发至教研室电子信箱jnjys@163.com,其中附件7需学校盖章后拍照以PDF格式上报(文件名为:**学校附件7),附件8需用excel表填写上报(文件名为:**学校附件8)。不按期发至电子信箱的以自愿放弃考核处理。
2.被考核人员的考核表需学校盖章后拍照以PDF格式上报,考核表文件名填写为被考核人姓名,按称号分三个文件夹摆放,文件名分别为:**学校附件4、**学校附件5、**学校附件6。于2023年2月16日17:00前由学校将三个文件夹打包压缩上报至电子信箱jnjys@163.com。不按期发至电子信箱的以自愿放弃考核处理。
四、几点说明
1.对获得区级(含)以上教师专业发展称号者的培养津贴发放,遵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发放,其考核要按照对应的级别称号考核。
2.获得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称号,但年龄超过45周岁(截止2021年12月)的教师,按照区级带头人“满三届”考核并享受区级带头人培养津贴。
3.享受人才培养津贴的为在编在岗教师,不在编优秀人才同步考核,津贴由所在单位发放。
未尽事宜,请与江宁区教研室联系,电话:51192969
附件:
1. 江宁区“省特级教师”考核办法(2022年度)
2. 江宁区“市教学带头人、市优青、区教学带头人(含满三届)考核办法”(2022年度)
3. 江宁区教学类“区优青”考核办法(2022年度)
4. 江宁区“省特级教师”考核表(2022年度)
5. 江宁区“市教学带头人、市优青、区教学带头人(含满三届)”考核表(2022年度)
6. 江宁区“区优青”考核表(2022年度)
7. 江宁区教学类“特带优”考核打分登记表(2022年度)
8. 2022年度江宁区教学类优秀人才信息汇总表
9. 单位名称和优秀人才称号
10.证明模板(特带优教师年度考核用)
11.区学带及以上称号教师考核材料上报平台帐号密码
12.区学带及以上称号教师考核材料上报平台操作说明
江宁区教学研究室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