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南京市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5 17:48:03 作者:巫雪琴 浏览量:615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高职校:
现将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南京市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宁教高师函〔2023〕9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学习,广泛动员宣传,严格遵照推荐程序,认真做好推荐的组织实施工作,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申报,学校组织相关学生和全校教师对申报人员测评,并对申报人教学工作量、主讲课程等全部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区教育局推荐。
申报人材料要求:
一、书面材料
1.学校遴选工作报告(1份,需盖章),需包括组织领导、推荐过程、公示情况等;
2.学校党委对申报人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的书面意见(1份,需盖章);
3.申报人推荐表(1份,正反打印,见附件2);
4.申报人汇总表(1份,见附件3);
5.申报人推荐表有关附件材料(1份),主要包括:
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技能等级证书等资质材料;
②学生评价情况、本校教师测评、学校对课堂教学评价情况、教学年度考核情况等评价材料;
③引领教师教学团队和指导青年教师、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职业学校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经历、近6年教学工作等证明材料;
④申报书中涉及的综合表彰、专业获奖、承担课题、公开课以及教学论文、论著、教材(论文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封底及论文内容,论著复印封面、目录、封底和主要章节),按填写顺序和项目提供佐证材料;
⑤其他能反映申报人水平等材料。
以上材料须按前述顺序编印目录,单独装订成一册。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所在学校须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统一在目录处盖章确认。
二、电子材料
学校遴选工作报告和学校党委出具的书面意见(盖章扫描件)、申报人汇总表(excel格式)、申报人推荐表(word格式和pdf格式),有关附件材料(按目录顺序,pdf格式)。中等职业学校申报人提交1学时(40-45分钟)课堂教学实录视频与本课教案(图像和声音要清晰,板书和PPT结合,教学和互动结合,常见视频格式)。以上材料需分人建文件夹,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各学校于11月21日前将申报人书面材料报送至区教育局人事科119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3276394606@qq.com。联系人:段培,联系电话:52282895。
附件:关于做好2023年南京市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宁教高师函〔2023〕9号)
关于做好2023年南京市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宁教高师函〔2023〕9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