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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江宁区第八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6 14:27:46 作者:巫雪琴 浏览量:1061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高职校:

根据《关于举办2023年南京市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大赛的通知》(宁教办电函〔2023〕5号)精神,进一步促进中小学教师充分利用现代数字技术编制系列优质教学资源,鼓励中小学积极探索特色鲜明、自主研发的创新型教学资源,逐步推动微课资源在教学中的实际应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与效益。根据《南京市第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江宁区第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比赛范围

本次竞赛面向学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所有学科,并选取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科学、小学道德与法治、初中语文、初中英语、初中历史等学科以及学前教育部分领域、特殊教育部分学科为试点,划定参赛作品内容范围。

二、参赛对象

全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校、教研员等在职教师均可参加。本次竞赛采取线上申报和评比的方式。

三、作品上报说明

2023年12月4日起,参赛人员可以登录“南京市第九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平台(网址http://wkds.jsnje.cn)上传作品。微课竞赛说明、流程及微课竞赛评分规则详见附件。

按照市文件要求,江宁区上报时间截止日期为202438日。2024311日-318日为评委评审阶段(平台),并择优上报参加市级评比。

、竞赛管理

1.单位要对竞赛进行统筹规划,在鼓励广大教师自主参赛的同时,按照有关《课程标准》等进行系统设计、任务分解,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系统性学习资源。

2.每个系列微课(小学数学、初中语文、初中英语、学前教育、特殊教育部分试点学科除外)最少包含三个微课视频,且系列微课之间必须围绕一个共同主题,主题必须符合学科特点,具有实用性,并在参赛作品创作说明中详细描述(详见附件)。系列微课参赛作者最多3人(小学数学、初中语文、初中英语、幼儿教育、特殊教育部分试点学科署名为1人),所有参赛作者信息必须在本次竞赛平台的报名页中填写完整,获奖证书将根据报名页的作者信息发放。每位参赛教师原则上最多可有1件作品上报、获奖。参赛作品及材料须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不良信息内容,取消其参赛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

3.参赛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教师一旦参赛视同授权市教育局,授权单位享有网络传播权。参赛作品将择优在“金陵微校”平台上发布。


4.竞赛以公平、公正、公开、公益为原则。参赛作品上传竞赛平台后,江宁区电化教育中心和教研室将组织专家在平台上进行评比,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市级评比。

5.本次竞赛选取的试点学科,参赛规则详见“南京市第九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平台首页(网址http://wkds.jsnje.cn)。

6.本次竞赛所有上传微课都要有对应的知识点,非试点学科以新版教材为准,试点学科知识点见附件或者平台首页。没有对应知识点的不能上传。

 

未尽事宜请与相关老师联系,区电教中心邱老师:52285395,区教研室,尹老师:52281893。

附件1:南京市第九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作品创作说明.docx

试点学科知识点.rar

附件3:南京市第九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评分规则.docx

附件2:南京市第九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说明及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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